张兰希惊呼一声:“天哪,他在你面前做自己诶!”
阿秀皱了皱眉。
如果说展示不好的一面才是做自己,那他宁愿关景在自己面前永远在演戏。
但旁观者并不这么想。
铺垫了关景在圈内的好风评后,张兰希话锋一转,欲扬先抑:“人只有在自己在乎的人面前,才会控制不住情绪。”
“你一定要相信我,因为我是他的朋友,他这些不对的地方,你们当局者迷,可我旁观者清,”她信誓旦旦:“他一定是很喜欢你,但又不知道要怎么表达出来,所以每次见到你,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,才让你感受到了他不好的一面。”
“他……真的喜欢我?”被张兰希情真意切、洋洋洒洒的言论打得有点懵的阿秀,竟然也开始不再排斥这个说法。
而脑海里那些被他刻意忽视了的东西,于此刻蓦地一下浮出水面。
他想起关景特意找了杨典来教自己,想到他那天晚上诚挚地向自己道谢,想到十四年前,那个捏着自己衣角不肯放手的小男孩。
十四岁,正是爱玩的年纪。
哪怕眼前的小孩看着确实可怜,但阿秀还是不怎么想带上他。
他试着伸手,想要把自己的衣服从小孩手里解救出来。
“弟弟,你这个手机的充电器很难找的,我估计要在镇上到处问一下才有可能找到,”十四岁的阿秀认真找借口,“你还是在这等我吧,跟着我走太累了。”
可这一番话说完,拽着自己衣角的手并没有松开。
也许是害怕再一次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,看着一推就倒的小孩,此刻力气竟然大得惊人。
他一动不动地看着阿秀:“哥哥,我不怕累的,我想和你一起去。”
阿秀烦闷地挠了挠脸。
事情的发展怎么和自己想的不一样?
要是真把他带上,有那两只眼睛盯着,自己哪还有多余的时间玩手机啊。肯定是充上电之后,就要马上联系他爸爸妈妈。意味着这么半天的功夫,就都白费了。
可是……
小孩眼泪汪汪的样子,看起来也确实太可怜了。
真叫他再在这等两个小时,估计他眼泪都能淌成一条小河了。
阿秀犹豫了一会儿,到底还是让同情占了上风。心一软,原本想要扯出自己衣角的手,半空中转了个弯,就这么稳稳当当地牵住了小孩的手腕。
“那好吧,哥哥牵着你,我们一起去。”
即便十四年后,关景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阿秀,他是否真的记得小时候那段时光。但对于阿秀来说,带着小孩从镇子最东边走到最西边,走过一家又一家商店,看他慢慢止住抽泣的时候,心里突然就有了一种很陌生的感觉。
那感觉很好,一下子就让人心里满满的,变得很充盈。
那是他人生第一次,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成就感。
是关景带给他的。
时尚也是艺术的一种,张兰希审美顶尖,拍照自然也不赖。
阿秀没有从事过这类艺术行业,突然一下面对镜头,嘴上再怎么说放松,肢体难免还是有些僵硬。不过好在他外形实在优秀,哪怕板着一张脸,张兰希随便咔几张,也能有他独一无二的个性。
于是加上换衣服的时间,左右不过一个多小时,拍摄便宣告结束。
张兰希和阿秀性格相似,没有关景在边上催促,聊起天来也算是一拍即合,等留了电话加了微信之后,前者才想着关景的嘱咐,驱车把人送到了小区门口。
关景作息规律,带着阿秀出门的时候不到上班时间,所以即便中间零零碎碎发生了不少事,等阿秀提溜着一堆衣服和赠品到家时,时针却只堪堪停在十一点。
物欲被满足的欣喜填饱了肚子,阿秀并不饿。
他挑出手机里张兰希给自己拍的照片,美滋滋地欣赏了一会儿,顺手就打开了好友的聊天框。
几张图片发送成功后,他摇头晃脑地打字:「怎么样,帅吧。」

